(办监督〔2020〕124号)
部直属有关单位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水利(水务)厅(局),各计划单列市水利(水务)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:
为贯彻落实“水利工程补短板、水利行业强监管”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,加强水利监督管理,水利部于2019年印发了《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办法(试行)》《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办法(试行)》《水利资金监督检查办法(试行)》《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(试行)》《水利工程合同监督检查办法(试行)》5个办法。
该5个办法经过近一年时间试行,应用效果较好。为进一步增强适用性和针对性,水利部监督司组织对该5个办法的问题清单进行修订,形成了《监督检查办法问题清单(2020年版)》。现印发给你单位,请遵照执行。
水利部办公厅
2020年5月29日